关于征集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徽设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作者:出处: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依托优势学科,全师生共同努力,在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中不断进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文化建设,增强学院凝聚力,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集中展现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和办学成果,树立学院的品牌形象,建设高品位的学院文化,学院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徽设计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及校友欢迎全校广大同学踊跃投稿。

二、设计要求

总体要求:学院院徽应在艺术和审美方面体现出独特的艺术创意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构图简洁,形象鲜明,富于时代特征和文化内涵,紧贴学院发展史和专业设置,突出化工学院的学院内涵和专业特色。

1.院徽作为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的主题形象符号,应简洁明快,易于识别,便于设计转换,适于在纪念品和相关印刷品上标记或在其他活动场合使用。

2.设计要求使用A4竖版,图案设计采用电脑制作。电脑制作作品打印分辨率不低于300dp。设计图案色彩以不超过五色为宜。

3.院徽中使用中文简体字,可以中、英文对照。学院名称的英文标准拼写为:School of Chemistry and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

4.需提交作品和设计说明书的电子版。说明书应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主要包括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应征稿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制作费用自理。

2.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3.获奖和被采用的学院院徽,其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归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宣传展示,以及在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4.来稿须注明作者所在学院、班级、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等信息,并签名承诺所提供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二)。

四、应征稿件的评奖和采用

1.我院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徽评审委员会”,征稿截止后,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经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征集活动设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并从中评选出录用奖1名,奖金2000元(累计),入围奖和录用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3.入围作品将在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网站(http://hgxy.ql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听取意见。

五、注意事项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2.根据创作需要,可来学院参观,进行详细了解。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六、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化工学院团委办公室(食工楼B319)

联系人:任寰

电子信箱:672435669@qq.com

联系电话:0531-89631209

 

 

附件一: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简介.docx 

    附件二: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院徽设计方案应征表.docx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