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报告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副教授(学术型)人选评价推荐及评聘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30作者:出处: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副教授(学术型)人选的评价推荐及评聘将以鼓励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优先的原则;强调成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定量计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

一、评价推荐及评聘工作程序

按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二、工作业绩分值

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分为科研和教学两部分,

工作业绩分值 = 科研分值 + 教学分值

(一)科研分值

科研分值分为代表性科研分值(代表分)和一般性科研分值(一般分),代表分是5项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科技奖励)和1项国家级项目分值(缺项者用代表性成果替代)的总和;一般分是除去代表分以外的科研分值。

科研分值 = 代表分×75% + 一般分×25%

(二)教学分值

教学分值分为教学工作量分值(课时分)和教研工作量分值(教研分)。

课时分 = 任讲师以来年均标准课时×50%

教研分 = 教研项目分值 + 教研成果分值

教学分值 = 课时分×25% + 教研分×75%

三、优先原则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将享有优先推荐资格。

1、主持国家级项目

2、发表特类论文(首位或通讯作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

4、省级教学成果奖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