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3〕12号
各有关学院:
近日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服务与发展工作的通知》(学会秘[2013]2号1,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1、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工作,对研究生教育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教育工作者。
2、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家、教师或管理人员;
3、关心和支持学会工作、关注研究生教育的在学或毕业研究生;
4、热心支持研究生教育的社会人士。
具体申请条件、权力及义务、入会程序等相关事项,详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学会章程中会员的补充规定(暂行)》(附件2,以下简称 “规定”)。
二、推荐程序
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附件1)和“规定”(附件2)的有关要求,组织推荐并将推荐人选按要求报研究生处,待学校筛选后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人选如实填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3),将纸质文件于4月22日前报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xwb1081@163.com。
本通知及所列附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下载。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服务与发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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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学会章程中会员的补充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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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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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